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工二处 任涯卓
在企业治理体系中,干部是推动改革发展的“关键少数”,是引领企业前行的“头雁”。因此,加强国企干部监督,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,更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。
首先,筑牢制度堤坝,扎紧权力笼子。
制度是监督的基石。近年来,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》等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出台或修订,构建起覆盖选人用人、决策执行、职务消费、利益回避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体系。这些制度不仅明确了“可为”与“不可为”的边界,更以刚性约束倒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,杜绝盲目扩张、虚假业绩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唯有将纸面条文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,才能真正实现“用制度管权、管事、管人”。
其次,贯通监督合力,织密防控网络。
有效的监督不能仅靠单一主体,而需构建党内监督主导、出资人监管、审计财会监督、职工民主监督等多方联动的“大监督”格局。一方面,要强化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过程管控,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严把政治关、廉洁关,履职过程中通过述职述廉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动态跟踪,出现问题则依规严肃问责;另一方面,要推动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,畅通职工代表大会、厂务公开等渠道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尤其要聚焦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等重点对象,紧盯重大工程、并购重组、产权交易等高风险领域,提升监督的精准性与穿透力。
第三,坚持严管厚爱,激发担当活力。
监督不是束缚,而是保护与激励。严格的监督管理,本质上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,要通过早提醒、早纠正,防止小错演变为大祸,既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,也保障了干部的职业安全,同时,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,做到“为担当者担当、为负责者负责”,避免“洗碗效应”,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。唯有实现约束与激励并重,才能锻造出一支政治过硬、本领高强、作风优良的国企铁军。
风清则气正,气正则业兴。新时代,国有企业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使命任务,只有持续深化干部监督体系建设,以制度刚性规范权力运行,以监督合力净化政治生态,以严管厚爱激发奋斗热情,方能真正成为国民经济的“压舱石”和国家战略的“主力军”,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行稳致远。